
-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該怎么定義婚前財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4-01-19 點擊數:0
婚前財產是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財產。如果夫妻離婚的,那么對于婚前財產一般是不作分割的。婚前的財產如果需要公證的,可以通過公證處對財產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公證。
一、該怎么定義婚前財產
婚前財產的定義:如果財產是一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取得的,就是屬于婚前財產。如個人婚前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還有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婚前財產怎么分割的
當事人協議離婚的,雙方自愿自行協商分配。
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婚前財產還需要公證嗎
看當事人自己的需要,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就是即將結婚的男女雙方,對各自婚前的財產,通過公證處,對其財產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的證明。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需要分割。但是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很多人因為某項財產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爭得面紅耳赤、不可開交。有時候,也會發生本來屬于個人婚前財產,卻在離婚時被法院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婚前財產公證的作用在于,可以把夫妻在結婚前的財產狀況記錄清楚。因此,夫妻在離婚時,就可以通過婚前財產公證證明某項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從而不需要予以分割。
下一篇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