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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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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夫妻不知情的債務算不算共同借款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5-02-13 點擊數:0
夫妻不知情的債務算不算共同借款
針對夫妻之間不知情的債務是否算作共同借款,關鍵在于該債務是否基于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具體如下:
1.若一方始終對此債務不知情,且該債務未明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通常可以主張其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2.若該債務落在家事代理范圍內,即便一方不知情,也可能因推定存在共同意思表示而被視為共同債務。
3.若無法直接推定,債權人需承擔舉證責任,證明該借款雖以夫妻一方個人名義進行,但實際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如此方可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不知情債務如何認定共債
對于不知情債務的共債認定,首要遵循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的規定。
1.在夫妻雙方未共同簽名或事后未追認的情況下,若債務系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則仍可能被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2.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則除非債權人能充分證明該債務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則應認定為個人債務。
因此,不知情債務的共債認定,關鍵在于債務用途的界定及債權人的舉證責任。
夫妻離婚單方債務如何處理
夫妻離婚時,對于單方債務的處理,需明確區分哪些債務屬于個人債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實踐,以下債務通常被認定為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依《民法典》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逃避債務的情形除外);
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無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未經協商,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債務;
4.以及其他明顯屬于個人應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等。
此類債務在離婚時,無論婚姻關系是否存續,均由負債方個人承擔,另一方無還債義務。當然,若雙方事后有補充約定,則按其約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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