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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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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婚外情與離婚損害賠償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9-30 點擊數:32
[案情]
王先生與陳小姐2000年結婚,結婚時,男方沒有房子就與女方一起住在公婆家?;楹笊幸粋€兒子主要由公婆負責照料。男方為了給自己也給家庭一個有質量的生活,只身前往尼日利亞打工,將在國外掙回來的美元寄給老婆存起來,幾年下來,王先生存了300萬元,在廣州房地產市場下跌的時候以400萬元價格購買了一套復式二手房,合同是王先生和陳小姐共同與賣家簽訂的,當時這套房的房產證開發商還沒有出來,房屋也還無法交接,王先生只好先付給賣家300萬元,余下100萬元待房產證過戶時支付。這個家庭在外人看來實在是美滿幸福的,這對夫妻也是令人羨慕的神仙伴侶。
然而,天有不測風云,人有禍福旦夕,不知是何原因,陳小姐鬼使神差地搞起了婚外戀,婚外戀的對象居然比自己小五歲。王先生知道后,猶如晴天霹靂,整個人被徹底地擊垮了,想到自己在國外這么多年打拼,尤其在非洲華人經常被搶、被殺,自己簡直就是在冒著生命危險為這個家默默奉獻著,換來的卻是如此妻子的背叛。王先生對原本幸福的婚姻徹底絕望了,堅持要求離婚,但是陳小姐卻堅持不肯離婚。
[觀點分析]
對于婚外情,只是離婚原因的道德審判,雖然有外遇的一方是婚姻破裂的過錯方,但是法律并不因為有外遇在財產分割時就少分或者不分。法律只是規定了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而且賠償金額最高不超過伍萬元。也就是說,婚外情在離婚時并不影響當事人的財產分割。對于王先生來說,自己含辛茹苦掙回來的錢,難道要分一半給背叛自己的人,這在感情上和邏輯上怎么也難以接受。
這里所謂的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系破裂 ,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設了離婚時的損害賠償制度,因一方的法定過錯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賠償請求權。
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在離婚訴訟中,如要求一方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就需要主張方提交充足的證據來支持其對對方的指控,離婚損害賠償的證據主要包括:
1.過錯行為人承認錯誤的文字記錄或口頭陳述。
2.由過錯方所在的居(村)委會或其所在的單位出具的其與他人同居或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相稱共同生活的證明。
3.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其與他人結婚的證明。
4.有關機構如醫院出具的證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診斷或有關機關出具的傷情鑒定書。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構成虐待罪、遺棄罪或其他關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決書。
6.左右鄰居的證詞。
7.能證明一方有過錯事實或行為的照片。
8.司法行政、執法機關的相關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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