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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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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行使子女探望權中的特殊注意事項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10 點擊數:32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并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是由父或者母撫養,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而,離婚后父母對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而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可能會看到這樣一種現象,雙方離婚后,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探望其子女,但此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卻不允許對方探望子女,那當遇到這種情況時該怎么辦?
對于這個問題,我國《婚姻法》中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但是須注意的是,這里強制執行的對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協助責任的有關個人和單位,而不是子女。因為探望權糾紛案件涉及人身問題,如果執行不當,會對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的傷害。此外,如果子女已滿10歲,對是否進行探望已具備獨立思考能力和認識能力,人民法院應當征求子女的意見,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應當強制執行探望權。
除此以外,在行使探望權時還應注意下列事項:
1.法律規定的探望權主體為“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體。因此,為滿足他們的親情需要,在協議行使探望權時不妨約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權,應以不影響孩子的正常生活、學習為前提。
3.離婚后,雙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權,也應不影響對方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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