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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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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行使探望權受阻后可提出什么主張?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16 點擊數:27
就離婚后子女的探望權問題,我法律中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而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況,離婚后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當事人要求看望期子女,但另一方卻不允許探望。那么此時該怎么辦?
當出現這種情況時,很多人想到的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那么除此以外還有沒有其它途徑?對此,通常的做法如下:
1.如果父母雙方矛盾激烈,難以相互配合,可以考慮探望權受阻情況下由未成年子女就讀的幼兒園或學校協助執行探望。
在我國,婦聯和青少年權利保護部門則可以作為法院執行這類案件時的協助單位。由幼兒園、學校和婦聯及青少年權益保護部門協助執行,不會給孩子幼小的心靈帶來創傷。
2.探望權受阻,可成提起變更撫養關系訴訟。
行使監護權的一方拒絕對方探望子女,使子女得不到父母雙方的關愛,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理應成為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法定理由,當然在探望權制度上還有一些限制性措施,如規定不得對未成年子女進行不利父母子女關系的教育,不宜將夫妻間“仇恨”傳染給未成年子女等。
3.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
探望權是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人身權利,如果撫養人故意設置探視障礙,使得探望權人見不到子女,遭受精神痛苦,探望權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判決精神損害賠償既可以補償探望權人不能行使探望受到的傷害,又可以約束撫養人履行協助義務。但此賠償必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規定的條件,且實踐中通常比較會嚴格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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