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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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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遺囑應怎么進行繼承?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11 點擊數:36
所謂的繼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由法律規定的人或遺囑指定的人依法取得死者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的法律制度。繼承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的繼承人和繼承份額由法律直接規定;遺囑繼承的繼承人以及繼承份額由被繼承人以遺囑的形式指定。
一.繼承何時開始?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繼承人取得遺產的權利,“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所謂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生理死亡是指公民因病、因意外事故或者被人殺害等原因而死亡;宣告死亡是指公民因戰爭、不可抵抗的自然災害等原因下落不明,經利害關系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依法推定其死亡。
從此可以看出:被繼承人生理死亡和被宣告死亡的時間就是繼承開始的時間。若被繼承人是生理死亡的,那么以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為準,若沒有死亡證明的,那么以公安機關注銷死亡人戶口登記所確定的日期為死亡的日期。失蹤人被宣告死亡的,以人民法院判決中確定的失蹤人的死亡日期(一般以人民法院發出尋找失蹤人公告的期間屆滿之日確定為失蹤人死亡日期),為繼承開始的時間。
但需要指出的是:被繼承人無論是生理死亡還是被宣告死亡,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果。
除此以外,還應注意一個特殊情形,即:相互有繼承關系的幾個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不能確定死亡的先后時間的,為了確定繼承順序,需要進行死亡推定。一般推定沒有繼承人的人先死亡;如幾個死亡人輩份不同的,推定托輩先死亡;如幾個人輩份相同,則推定他們同時死亡,彼此不發生繼承關系。
二:處理遺產時遵循的原則
繼承開始后,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具體處理原則如下所述:
1.遺囑優先于法律規定的原則。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注: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2.法定繼承中實行優先順位繼承的原則。
在我國法律中明確規定,被繼承人的遺產按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依次進行繼承,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進行繼承。
注: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3.同一順序繼承人原則上平均分配的原則。
即: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4.照顧分配的原則。
即: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注: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5.鼓勵家庭成員及社會成員間的扶助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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