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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chǎn),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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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chǎn)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chǎn)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jīng)完成,個人財產(chǎn)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chǎn),所以房產(chǎn)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新婚”妻子居然已婚6年 與丈夫感情不和跳樓自殺
來源:離婚律師網(wǎng)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3 點擊數(shù):132
近日,南京市秦淮公安分局機場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名輕生女子,因為與丈夫感情不和該女子選擇跳樓,雙方在派出所里調解時,民警突然發(fā)現(xiàn)該女子6年前與其他人已經(jīng)結了婚。
4月9日凌晨,秦淮區(qū)機場派出所接到市民報警稱,妻子要跳樓,人在大明路某小區(qū)里,民警立即趕到案發(fā)地點,1棟三樓的外墻上一個女子爬在水管上搖搖欲墜。
民警了解情況后得知,跳樓的是報警人黃某的妻子馬某,黃某說:“妻子與自己有感情上的矛盾,一時想不開才會爬上三樓的水管。”
在民警的耐心勸說下消防官兵果斷出手,將人從水管上拉住,安全帶了下來。被帶回派出所后,民警對雙方進行了調解,可在詢問身份時,民警突然發(fā)現(xiàn)該女子登記的婚姻關系人并不是黃某,而是另有其人。原來馬某與黃某只是舉行了簡單的婚禮,并沒有去民政局領證, 她其實在6年前就在老家合肥與一男子結了婚。
黃某愣了20分鐘后向馬某表示,結婚前馬某向他借了有3萬元,給女方彩禮有5萬元,總計8萬元。他說:“如果你不愿和我在一起,把8萬元還我你就走吧。”結果女方不同意,表示拿不出這么多錢。最后黃某提出只要馬某和丈夫離婚,與他把結婚證領了雙方就算了,女方表示同意,并答應將借的錢歸還一部分給馬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