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重婚引起的婚姻無效之訴中應當注意保護原配偶的權利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08 點擊數:45
【基本案情】
1997年,甲男在老家與自己青梅竹馬的女友丙女結婚,并于1999年身帶變賣老家的20萬到外地經商。第二年,在外地認識乙女,甲男隱瞞了自己已婚的事實,與乙女登記結婚。當地基層組織在整理居民資料時無意發現甲男重婚的事實,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甲男與乙女的婚姻無效。在審理此案期間,甲男表示愿意將手中30萬存款全部歸女方所有,法院將案件受理情況通知了甲男老家的妻子丙女。她提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見訴訟,并要求男方償還賣方的20萬元。法院審理后,判決丙女取得15萬元款項,乙女分得15萬元。
【律師點評】
成都離婚律師沈輝:從這則案例可以看出,首先,基層組織可以作為利害關系人,以重婚為由申請宣告婚姻無效;其次,對無效婚姻的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但是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財產,在照顧無過錯方時,不得侵害重婚者第一個合法婚姻的另一方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故本案中分割甲乙無效婚姻期間所得的財產的時候,不應該將影視甲第一個合法婚姻的夫妻共同財產分給乙。
上一篇重婚罪需要承擔怎樣的責任
下一篇追不追究重婚,誰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