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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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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公公不認私生女,獨吞老公52萬賠償金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5 點擊數:138
“我不認識阿芳和小影,小影不是我孫女,阿芳也不是我兒媳。我兒子死亡的賠償款是我領的沒錯,但是都花完了……”2015年1月20日上午,在連云港市灌南縣法院少年法庭,坐在被告席上的張某,面對著曾經的兒媳和孫女,竟然說出了這樣的話。
“丈夫”意外死亡,而“公公”為了侵吞兒子意外死亡的賠償款竟六親不認,更讓阿芳辛酸不已。
“丈夫”干農活意外觸電離世
2010年初,河南籍女子阿芳因家庭經濟困難到連云港市一家工廠打工。在工廠工作時間,阿芳沒少受當地工友排擠。這時候,她發現有人在背后默默幫助自己干臟活累活,而這個人正是阿亮。經過幾個月相處,阿芳覺得阿亮某很靠譜,阿亮對阿芳也深有好感。兩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就開始同居。2011年8月,阿芳生下了女兒小影,一家人其樂融融。
2012年8月23日上午,阿亮扛起鋤頭到地里干農活。當天,正刮著風,麥田附近的一棵大樹的樹枝被大風刮斷,落下時砸斷了旁邊220V的供電主線路電線。正在專心干活的阿亮渾然不覺,不經意踩上了電線,當場觸電死亡。
“公公”瞞著“媳婦”獨吞賠償款
在阿亮意外死亡五天后,張某代表一家人多番交涉,就賠償問題與有關責任部門達成了協議,領回了52萬元的賠償款。但拿到賠償款的張某卻欺騙阿芳稱,自己跑了很多次,托了很多關系,但公安機關只是認定阿亮屬于非正常死亡,沒有賠償。
沒過多久,張某獨吞兒子賠償款的事情就在村子里傳開了。阿芳帶著剛滿1周歲的小影跟“公公”張某理論賠償款的事,張某竟矢口否認自己獨吞了賠償款。傷心絕望的阿芳只好帶著女兒回河南娘家生活。
失去了“丈夫”的阿芳在娘家附近打一些零工。但是,辛苦操勞了一兩年,受盡了苦難,不但沒賺到錢貼補家用,反而還要父母拿出養老錢維持自己母女倆的日常開銷。
柔弱母女打官司討回公道
阿芳越想越生氣,與家人協商后,她帶著女兒將“公公”張某告上法庭,要求分得阿亮賠償款中小影撫養費69237元,另扣除10萬元喪葬費用開支后,再給付剩余款項中的三分之二數額,合計299237元。
庭審中,張某不僅拒不承認已領到賠償款52萬元,而且聲稱不認識阿芳,小影的戶籍信息、出生信息以及出生時的醫院護理信息都是公安機關和醫院弄錯了,小影不是自己孫女。再次開庭時,面對法院調取的大量證據,張某只得承認領取52萬元賠償款的事實。
連云港市灌南縣人民法院認為阿芳與阿亮未辦理結婚登記,不具有合法婚姻關系,無權以配偶身份獲得賠償;小影雖為阿芳與阿亮的非婚生女,但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有權獲得賠償。張某代為領取的52萬元賠償款,總額超出了法定的賠償標準,雖已載明由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撫育費、精神撫慰金組成,但未列明各項賠償具體數額,故小影有權按法定標準足額取得撫養費。超出賠償標準的賠償款,扣除實際支出的喪葬費用后,應由小影與張某均分。據此,法院判決:張某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小影賠償款242695.25元,該款在小影未成年前由其監護人阿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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