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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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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強制執行探視權應注意什么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5 點擊數:14
一、探視權可強制執行嗎
探視權的行使可以保證夫妻離異后非直接撫養一方能夠定期與子女團聚,有利于彌合家庭解體給父母子女之間造成的感情傷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探視權不僅可以滿足父或母對子女的關心、撫養和教育的情感需要,保持和子女的往來,及時充分地了解子女的生活、學習情況,更好地對子女進行撫養教育,而且可以增加子女和非直接撫養方的溝通與交流,減輕子女的家庭破碎感,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規定探視權有利于保護子女受關愛的權利。但如果沒有強制執行,探視權的規定必然形同虛設,也不能體現法律的權威,故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8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法律通過這條規定,賦予探視權可被強制執行的效力。
二、強制執行探視權應注意什么
首先,在執行時,要把思想教育和法制宣傳工作貫穿始終,切實做好疏導教育工作。法院在執行此類案件時,要做過細的疏導教育工作,使當事人認識到子女和父母的關系不因父母的關系不因父母的離婚而消除,另一方有探視子女的權利,阻礙、拒絕對方行使探視權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同時探視權的實現也是保證子女身心健康的需要,使當事人能夠為子女的健康成長創造適宜的氛圍,主動履行協助義務,從而使案件得到圓滿解決。
其次,慎重適用強制措施。
法院在執行這類案件中以說服教育做思想工作為主,但對那些經常無故阻撓刁難甚至隱匿子女、拒絕對方行使探視權的人,也可以適當采取強制措施。如拒不配合也會受到妨礙民事訴訟的訓誡、罰款、拘留等懲罰,甚至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以確保這類案件的執行。但如果將直接撫養子女一方予以拘留或刑事處罰,必然不利于子女的最大利益,所以應當慎用。
再次,如果是子女拒絕探視,應區別情況對待。
探視不僅是父母的權利,也是子女的權利。法院根據子女的年齡和鑒別能力,正確判斷子女拒絕探視的原因,看子女能否獨立地作出拒絕父母一方探視的意思表示,究竟是子女自己不愿意接受探視還是受直接撫養一方的挑唆而不愿意接受探視,如子女年齡較大,有判斷能力,不愿意接受探視,就不能強制執行;如系后一種情況,可根據情節是否嚴重對直接撫養的一方采取批評教育甚至是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勒令其改正錯誤行為,說服子女同意探視。
要從根本上解決探視權案件的強制執行問題,一方面要完善立法,加大普法力度;另一方面在司法實踐中要不斷摸索和積累經驗,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對策和方法。
1、在處理離婚案件時,注意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探視權糾紛之所以成訟,說明在處理離婚案件時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沒有完全化解。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要把握好當事人的思想脈絡,采取多種形式,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使當事人認識到夫妻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著各種矛盾,離婚是一種消除婚姻痛苦的重要途徑,正確對待離婚這一正常的社會現象,以減少因矛盾化解不了而產生的探視權糾紛。
2、切實注意探視權案件裁判文書的可操作性。
人民法院在處理探視權案件時,要著眼于案件的執行,要結合當事人雙方的具體情況,對一方探視子女的時間、地點、方式等問題要做出合理的處理意見,而且在表述上要詳盡具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執行。同時,要盡量用調解方式,使雙方當事人在探視問題上自愿達成協議,有利于案件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