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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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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爺孫各自拿一份遺囑 房產該由誰繼承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11 點擊數:15
爺孫各自拿一份遺囑都要繼承,那兩份遺囑誰繼承呢?據悉,為了奶奶嚴女士留下的房產,小嚴把自己80歲的爺爺林先生告上法庭,爺孫倆手上都拿著一份嚴女士留下的遺囑,該以誰的為準?
案件詳情:50年前,嚴女士和林先生登記結婚,雙方都是二婚,婚后沒有生育。嚴女士再婚前有一子嚴某,嚴某生育小嚴。去年嚴女士因病治療無效去世,名下留有與林先生共有的房產一套。林先生手上有一份與嚴女士共同簽名,并落有時間2013年4月的遺囑,該份遺囑對二人身后事作了交代:關于財產問題由健在一方全權處理,任何人無權干涉與處理。
小嚴手上也有一份嚴女士寫于2014年5月的遺囑,除對其身后事安排外,還寫明“屬于我的50%房產,由孫子小嚴繼承”。嚴女士去世后,雙方就這件事互相爭吵,無法達成統一意見,無奈之下,小嚴將爺爺林先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確認自己的遺囑有效。
律師視點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本案中,小嚴和林先生各自出示了一份遺囑,均非公證遺囑,小嚴所持遺囑的形成時間后于林先生所持遺囑的形成時間,故應以小嚴所立遺囑為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的規定,繼承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開始。嚴女士去世后,且根據其遺囑,將屬其所有的涉案房屋的50%由小嚴繼承,該遺囑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