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時的財產分配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1-08 點擊數:24
離婚財產分割律師
一、離婚時財產如何分配?
在房價不斷上漲的今天,有一種婚姻家庭糾紛案尤其突出。近年來私有房屋越來越多,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往往涉及到房屋的權屬問題,房屋權屬中爭論最大的,是房屋屬于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后的財產,都應當考慮到另一方對此財產作出的貢獻,從而決定權屬。“誰承擔風險,誰取得所有權”。另外,在按揭貸款房產進行分割時,銀行是否應作為第三人訴訟,引發了大家的爭論。
有律師認為,夫妻雙方共同買房,一同償還貸款,在還沒有到期的情況下,離婚時應通知銀行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二、夫妻共同債務有哪些?
一般來說,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滿足兩個條件:
(1)債務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2)借款的目的是滿足共同生活或生產經營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為了滿足共同生產、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即使雙方離婚,也應當共同清償。
具體情況分為三種:(1)雙方的共同財產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以共同財產來清償共同債務,剩余財產在雙方之間平等分配。(2)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由法院進行判決。(3)不存在共同財產的情況下,債務由雙方協議清償,如協議不成,仍由法院進行判決。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三、第三方債權人是否可以要求夫妻雙方共同來償還債務?
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對第三人的約束。當第三人知道約定的內容時,對第三人有約束力。如果是屬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的約定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債權人可向夫妻雙方主張該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除非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夫妻雙方所簽訂的夫妻財產約定的除外。
上一篇夫妻共同債務的類型
下一篇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及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