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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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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海外房產離婚時會判給誰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2-01 點擊數:36
離婚,就涉及到財產的劃分,但是往往會碰見一些棘手的事,比如:這一對夫妻的房產在國外,那么能用中國的法律去執行財產分割嗎?那應該如何去分割當事人在國外的房產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日前,市人民法院杜橋法庭審理了一起涉外不動產的離婚案件,因為一幢位于海外的別墅,兩夫妻的財產分割碰到了"瓶頸”。
蔡某與項某于1997年6月9日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了一雙兒女。夫妻雙方在波蘭共同經營生意,并在當地購買了一幢別墅。但夫妻雙方苦于經營生意的同時卻疏忽了對婚姻的經營,兩人之間的感情每況愈下,蔡某遂于2011年年底返回國內。
今年6月,丈夫到市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其中包括位于杜橋鎮的一處房產及位于波蘭華沙市的一幢別墅。在財產分割過程中,法官表示,位于波蘭的別墅無法在國內進行財產分割,對此蔡某表示很詫異:“我和老公的國籍都沒有變,我們在國外的財產為什么就不能在中國分割呢?”
承辦法官表示,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而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在本案中,雙方夫妻共同財產有一幢位于波蘭的別墅屬于不動產,所以該房產的處理應適用波蘭的法律,而我國法院不能對上述的財產進行處理。因此,法院只能對夫妻財產中屬于中國的部分進行分割,當事人可以在波蘭當地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將房產變賣折現后再歸國以中國法律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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