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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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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被催婚領回3男友 結婚遵守哪些原則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7-04-19 點擊數:6
事件經過
因父母頻頻電話中問及有沒有男朋友的問題,某女孩子被催婚領回3男友回家過年,給了父母一個彪悍的回答:這三個都是我男朋友,您看選哪個好?
其實,這三個所謂的“男朋友”是女孩認識的三個朋友,為了應付爸媽的催婚,臨時客串了一下。估計經此一役,這位女孩的爸媽再也不會催婚了吧。
法律解讀
結婚要遵守哪些原則
一、結婚辦理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男女雙方自愿結婚;
3、男方年滿 22周歲,女方年滿 20周歲;
4、均無配偶;
5、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6、不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關系。
二、結婚所需材料
1、戶口簿;
2、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由本人到登記現場簽字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填寫規范;
4、3張大 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無法提交戶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門或集體戶籍管理單位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屬于集體戶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戶籍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當事人未落戶的,可憑戶口遷移證明等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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