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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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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關于忠誠協議,你想知道的一切都在這里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02-24 點擊數:105
一、忠誠協議是否有效?
目前法律對于忠誠協議尚未出臺明確規定,《婚姻法解釋》(三)在起草時討論過夫妻忠實義務的問題,但是針對忠誠協議問題七易其稿,因為眾多學者意見不一,最高人民法院最終回避了這個問題。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對忠誠協議的效力認定結果不一,雖然一部分原因是法官對于法律的理解不同;但還有一部分原因是個案差異較大,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同樣是簽訂了忠誠協議,但是因為案情的不同,最終判決結果也不同。
二、一方違反忠誠協議,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孩子由自己撫養?
不可以。撫養權作為法定權利,是不能通過私人約定剝奪或者放棄的,我國法律在撫養權歸屬方面是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基本原則,因此即使在協議中約定一方出軌,撫養權歸另一方,但是在離婚時,若出軌方反悔,依然需要根據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來判斷孩子由誰撫養更為適宜。
三、一方違反忠誠協議,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離婚?
不可以。這種協議條款,如果一方不愿意履行的話,那么是沒有強制執行效力的。畢竟,婚姻關系的解除并不是憑一紙協議就能完成的,婚姻關系的解除同締結一樣,需要經過必要的步驟和手續,要具備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
四、一方違反忠誠協議,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精神損害賠償?
不一定。首先,因《婚姻法》目前對于出軌損害賠償的范圍僅限定在兩種嚴重的不忠行為,即夫妻一方重婚或者有一方與婚外異性同居的,而對應的賠償是比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相關計算標準依照法律規定,并由法院經過審理最終做出裁判,而非雙方當事人的提前約定。其次,即使人民法院認可忠誠協議的效力,將賠償范圍擴大到雙方忠誠協議約定的出軌或其行為,但最終的賠償金額仍然需要根據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數額的認定原則,結合雙方約定以及當地社會經濟水平。如果約定賠償金額過高,使得賠償方因此生活水平極大降低,而受償方獲得高額收益,也會因明顯不公而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五、一方違反忠誠協議,另一方是否可以要求對方凈身出戶?
不一定。這種協議的效力是目前爭議最大的,支持的一方認為,根據《婚姻法》第十九的規定,夫妻可以對共同財產的歸屬進行約定,故忠誠協議中對于財產的約定也當然有效。反對的一方最主要的依據便是《婚姻法解釋》(三)第14條的規定,認為雙方以離婚為條件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在條件未成就(即協議離婚)前,不發生法律效力。但是實際上,夫妻忠誠協議與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條件是不同的,忠誠協議的條件是以法律上確定的違法行為或者不當行為為條件的,而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則不以此為條件,而是以離婚為條件的。
六、到底該不該簽忠誠協議?
雖然忠誠協議的效力存在爭議,但是發現一方可能存在不忠行為時,及時簽訂忠誠協議還是有必要的。實際生活中,夫妻簽訂的忠誠協議往往存在內容不夠明確的問題,對于一些關鍵的條款表述比較模糊,導致糾紛出現時,因為協議沒有約定清楚權利和義務,法院在審查時也會視為無法認定的協議內容。如果自己對相應的法律術語不熟悉,建議找律師代為起草協議。另外,在確定一方已經存在不忠行為,建議在協議中明確存在何種不忠行為,包括時間、地點、對象、次數等,這樣即使法院不認可忠誠協議中違約條款的效力,但是通常情況下,法院也不會否認其中載明的事實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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