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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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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06-16 點擊數:59
夫妻共同債務是依附于夫妻特殊的人身和財產關系為基礎,為了共同利益的需要,在共同生活、經常管理中形成的,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約定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的債務。
認定因素
一、借款事實的真實性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基礎;如果借款是虛假的,也就不存在夫妻共同債務。
認定借款事實應該主要從借貸關系成立的時間、金額、款項用途、資金流水(款項交付)、當事人財產變動的情況、當地借款的風俗及當事人的陳述,來綜合認定債務是否實際發生。
二、夫妻雙方有無借款的合意
1.明示的合意;《審理夫妻債務糾紛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基于明示的前提下。無論借款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都應當負有償還義務。
2.默示的合意;默示是指當事人雖不明確表示該筆借款是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其客觀行為上承認該筆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在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中,非舉債方默示的意思表示只要是指:非舉債方分享了借款所帶來的直接利益。既然享受到了債務帶來的便利,也應承擔由此引發的責任。實際上,這與舉債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而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在本質上是相同的。
3.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審理夫妻共同債務糾紛的解釋》中,債務是否用于家庭生活的認定、細分更有利于客觀認定夫妻共同債務。而認定家庭生活主要通過以下幾點:
(1)借款時夫妻的關系
(2)非舉債方的收入
(3)債權人與債務人、非舉債方的關系親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