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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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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受害方可以向第三者索賠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02-26 點擊數:232
網上總是不時出現關于丈夫出軌,妻子怒打小三的新聞。這其實樣做只能泄一時之憤,并無多大實際意義,嚴重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筆者不建議有類似情形的朋友采取這樣的方法。既然不能打,那有其他救濟途徑嗎?比如是否可以要求小三賠償。
1.第三者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三者并不是婚姻家庭關系的當事人,從法律上講,也不承擔任何的義務,婚姻法并未規定無過錯方能否向第三者要求賠償。從實際案例來看,法院對這種訴訟請求一般也不會予以受理。
2.受害方有權向法院提出請求,要求過錯方賠償。
過錯方承擔對無過錯方的損害賠償責任,是一種法律責任。因此,無過錯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請求。也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權力確定過錯方的責任以及應當承擔的損害賠償的具體數額,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強制過錯方履行這一責任。當然,如果無過錯方和過錯方能夠自愿達成有關賠償的協議并予以履行,法律也可不過問。
3.除了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哪些情形可以請求過錯賠償?
(1)一方重大過錯,離婚時另一方有權索賠。
因夫妻一方的重大過錯,導致夫妻關系破裂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過錯方賠償損失。
(2)《婚姻法》規定了四種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