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爺爺奶奶能否對孫子行使探望權?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11-27 點擊數:54
張某和王某于登記結婚后生育有一子小張,后因感情不和,張某和王某離婚,小張由王某撫養,張某每月支付一定的撫養費。離婚后,張某的父母經常到王某處看望孫子。之后王某再婚,為避免張某父母的探望行為對其重組家庭造成不良影響,王某要求張某的父母未經她的同意不要擅自探望小張。但張某的父母認為,他們去看望孫子合情合理合法,仍然經常去張某甲所在幼兒園探望并帶一些食品給張某甲吃。王某認為這樣不定期地給小孩零食吃會影響小孩身體健康,而且經常去幼兒園探望也會妨礙小孩的正常學習。為此雙方多次發生爭執并訴到法院。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可見,我國《婚姻法》規定不直接撫養孩子的父或母是有探望權的。
法律并未明確規定爺爺奶奶對孫子是否有探視權,婚姻法中“父或母對子女的探視權”是基于父母子女關系這種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權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實施,其他人不享有此權利,也不能代替行使。因此一般爺爺奶奶要求行使探視權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實踐中經常出現孩子由爺爺奶奶帶大,現夫妻雙方離婚,孩子從老人身邊離開,老人想去探望孩子的情形。爺爺奶奶盡了對孩子的撫養義務,想去探望是人之常情,也符合民法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則,法院不應對此類行為加以禁止。
本案中,爺爺奶奶可以和王某達成協議,在適當的場合與時間對孩子進行探望,這樣也不會對王某生活、孩子學習造成影響,雙方各退一步,法律是允許的。
我國的婚姻家庭問題,都是按《婚姻法》來解決的,婚姻法關于離婚后的子女探視問題,只規定到父母一層,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擴大調整的范圍,明確何種情況下親屬也具有探視權,填補法律空白,方便更好的處理類似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