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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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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協議簽字了但沒辦理離婚登記有效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02-18 點擊數:38
離婚協議簽字了但沒辦理離婚登記有效嗎
現實中,存在一些夫妻簽訂《離婚協議書》后,一方反悔拒絕辦理離婚登記,那么簽了字但沒辦理離婚登記的《離婚協議書》有效嗎?
答案是無效的,但是在訴訟離婚時有用。
基本案情:
張某與李某結婚后,張某在與李某婚姻關系存在期間,與婚外異性保持不正當關系并同居,李某知道后,要求與張某離婚,張某同意離婚,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書》,約定:雙方自愿離婚,張某因出軌,自愿補償李某15萬元。后張某反悔,拒絕支付補償費用,拒絕辦理離婚登記。李某遂訴至人民法院,要求與張某離婚,張某向李某支付補償款15萬元。
法院判決:
準予李某與張某離婚。張某在判決生效后10日內向李某支付補償款15萬元。
律師評析: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離婚登記需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后再發給離婚證,即《離婚協議書》須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辦理離婚登記后才發生法律效力。
雖然《離婚協議書》協議未經離婚登記屬于無效,但是有用。一方簽訂離婚協議后反悔拒絕辦理離婚登記的,另一方可以起訴離婚,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書》訴訟證據提交,《離婚協議書》中的關于夫妻財產分割、夫妻共同債務、子女撫養、損害賠償等方面的約定可以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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