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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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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遺囑內容可以提前公開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03-11 點擊數:23
基本案情:
陳某一家有兄弟姐妹四人,一個哥哥、兩個姐姐,陳某在家排行第四。2016年9月,陳某的母親因病離世。一年后,陳某父親想立書面遺囑,將其財產進行分配。陳某父親計劃將其名下的一套房屋留給陳某,銀行存款則由大兒子和兩個女兒平均分配,并將該想法告訴其老朋友梁某。梁某認為,提前立遺囑分配生前財產是好事,可以減少日后家庭糾紛產生的可能;但遺囑內容確定后,一定要注意保密,不能提前公開。那么,遺囑內容可以提前公開嗎?
律師指出:
訂立遺囑的目的,是為了提前安排財產,實現自己的真實意愿。因此,為使一份遺囑能夠有效地得到執行,從遺囑的訂立、確認、保管、執行等各個環節,均應當高度重視,才能確保遺囑真正發揮作用。
在本案中,陳某的父親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來訂立遺囑,只要遺囑的形式與內容合法,該遺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即使其繼承人知道遺囑內容,也不影響遺囑的執行與遺產繼承。
但是,如果陳某父親提前公開其遺囑內容,那么陳某父親與其子女之間將可能因為財產分配不公而產生矛盾、嚴重影響家庭和諧。因此,考慮到家庭和諧的維系,陳某父親在書面遺囑訂立后,應當重視遺囑內容的保密性,不宜提前公開。
日常生活中,立遺囑人一般會委托親友管理其所訂立的遺囑,但對于親友的“義務勞動”實際上是缺乏法律約束的;如果他們不慎提前泄密,可能會導致遺囑內容無法順利得到執行,還有可能由此引發其他紛爭。
因此,為防止遺囑涉密,建議立遺囑人在考慮遺囑訂立、保管等問題時咨詢專業律師意見,以確保繼承事項能夠最終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