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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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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前的財產調查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沈輝律師 時間:2022-10-11 點擊數:0
在正式辦理離婚登記之前,雙方需要簽訂離婚協議,并要對財產分割達成一致協議,而分割的財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要想正確的分割財產,事前必須要對共同財產進行清算,了解共同財產的具體數額,也可以減少自己的損失以及后續的糾紛。那你知道財產調查要查什么嗎?如何進行財產調查呢?循定律所成都婚姻繼承沈律師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解析】
財產調查主要是查對方收入、房產、車輛以及其他財產情況。調查也需要通過合法手段來進行調查。在這里給大家建議如何進行財產調查:
1、申請法院調查。法院能夠調查當然是最好的,如果法院比較繁忙,同時你也不方便進行跟進時,效果可能會不好。
2、委托律師調查。律師可以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去相關部門調查,你可以及時向律師詢問。
同時要注意,對于沒有掌握的對方財產,注意訴訟的保密工作,盡量封鎖消息,除律師外不要對任何人講自己打算離婚并要采取行動,需要及時申請法院調查的存款等財產,以有效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法條鏈接】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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