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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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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后,另一方把孩子帶走不還回來怎么辦?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2-07-07 點擊數:6
案情:華先生和其妻子王女士離婚多年,離婚協議約定兒子由華先生撫養,并隨其生活,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王女士可以探望孩子。但意想不到的是,某天王女士以接孩子放學為由,將孩子帶走后,便消失不見,電話也不接。面對王女士的這種行為,華先生既氣憤又無奈,不知道該怎么辦。
案例分析:事實上,在實際生活中,像王女士這樣的父母有很多,甚至有雙方還在商談離婚過程中,為了得到撫養權或者終止一方的探視權,就把孩子藏起來,伙同其家里人拉黑另一方電話,甚至還用孩子威脅對方必須放棄孩子撫養權,凈身出戶等。而這種離婚后,在探視時,把孩子帶走,不還回來的,又該怎么辦呢?
一般有兩種解決途徑:
1、協議離婚的,夫妻一方可以依據離婚協議書去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協助將子女送回;
2、法院判決離婚的,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對方進行司法拘留等執行措施。
所以華先生只需要依據離婚協議,起訴其前妻王女士即可。要知道,像王女士這種行為,如果情節嚴重,法院還會中止其探望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如果是在爭奪撫養權期間,有搶奪、藏匿孩子的行為,這本身侵害了未成年孩子和另一方的合法權益,且會給未成年孩子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如果行為人一旦被認定存在這樣的非法行為,那么無論是考慮到行為對另一方和孩子的不良影響,還是考慮到法院判決對于社會價值的導向作用,法官都很可能會判決由無過錯方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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