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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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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非婚生子繼承權探析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3-06-29 點擊數:0
《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并未對非婚生子女的概念予以明確規定,按照通常理解,非婚生子女是指沒有婚姻關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現實生活中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二是已婚男女與第三人所生子女;三是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所生子女。
根據《民法典》第1071條第1款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這些同等權利自然包含同等繼承權,所以私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民法典》繼承編第1127條規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根據上述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都是繼承的獨立的繼承主體,對于父母的財產享有同等的繼承權。但是,父母立有遺囑,則應根據實際情況,尊重立遺囑人對遺產的安排。
根據《民法典》第1153條的規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也就是說,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若配偶一方去世,在繼承遺產之前,會先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除特別約定的一般是一人一半。配偶一方的財產分割出來后,剩下一半才作為另一方的遺產處理。所以,無論是婚生子,還是非婚生子,都只能繼承被繼承人(死者)一方的個人財產。
《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并未對非婚生子女的概念予以明確規定,按照通常理解,非婚生子女是指沒有婚姻關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現實生活中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二是已婚男女與第三人所生子女;三是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當事人所生子女。
根據《民法典》第1071條第1款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權利,這些同等權利自然包含同等繼承權,所以私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民法典》繼承編第1127條規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根據上述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都是繼承的獨立的繼承主體,對于父母的財產享有同等的繼承權。但是,父母立有遺囑,則應根據實際情況,尊重立遺囑人對遺產的安排。
根據《民法典》第1153條的規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也就是說,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若配偶一方去世,在繼承遺產之前,會先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除特別約定的一般是一人一半。配偶一方的財產分割出來后,剩下一半才作為另一方的遺產處理。所以,無論是婚生子,還是非婚生子,都只能繼承被繼承人(死者)一方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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