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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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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該如何處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7-10 點擊數:10
根據《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另行起訴;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應予準許。”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
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原則上,除上述情形以及發生嚴重危害被撫養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下,撫養權通常不發生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