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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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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簽訂婚前財產協議需要謹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9-30 點擊數:19
婚前財產協議書是指男女雙方在結婚登記之前就雙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財產的歸屬所作的約定。
那么當事人在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書時,應當對婚前財產作一個正確的認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以下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還包括,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
2.復員、轉業軍人從部隊帶回來的醫療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時間較短的軍人的復員費和轉業費;
3.離婚時,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職業上的用物。當然,貴重物品除外;
4.離婚時與個人身份不可分離的婚后所得財產,和未獲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
5.夫妻間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包括合法的書面約定和雙方均承認的符合事實的口頭約定為個人財產。
婚前財產協議書應當有哪些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2.婚前財產的范圍(含債務)的名稱、數量、種類、價法、狀況等,將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詳細得列一張清單。
3.上述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權利歸屬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等。
4.婚前財產婚后的收益歸屬。
5.婚前財產婚后處分行為產生的收益歸屬。
6.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
7.其他應約定的事項,如對婚前債務如何清償的約定等。
8.婚前財產協議生效的條件、時間等。
9.男女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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