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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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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最高法:不支持家庭暴力中加害方直接撫養子女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27 點擊數:22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統計,涉及家庭暴力的故意殺人案件,占到全部故意殺人案件的近10%。一些采取極其殘忍手段虐待婦女、兒童、老人的案件。人民法院高度重視維護婦女、兒童和老人在家庭中的基本人身權利。
據了解,2008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審理指南》。該《審理指南》共81條,主要規定了審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的基本原則和要求、人身安全保護措施、證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和探視、調解等方面的內容,為基層法院提供了可操作的參考性辦案指南。
孫軍工指出,司法干預家庭暴力工作主要呈現以下七個特點:審理組織專門化、加大人身安全保護力度、依法及時作出人身安全保護裁定、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平等分割家庭財產、不支持加害方直接撫養子女、加大適用刑事禁止令。
孫軍工介紹,在近年來工作的基礎上,最高法將出臺辦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規范性文件。規范性文件將對涉家暴刑事案件的證據、刑事政策的具體適用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為依法辦理這類案件提供具體的法律依據。同時,將及時發布涉家庭暴力指導性案例,通過案例推廣審判經驗,統一法律適用。
同時,最高法將探索建立反家庭暴力統籌聯動機制。選擇條件比較成熟的試點法院,牽頭聯系當地檢察院、公安、司法、婦聯等相關部門,探索建立統籌聯動機制,主動協調、充分發揮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從婦聯、工會、社區基層組織等單位推薦的人員中選擇人民陪審員參與涉家暴案件審理工作,邀請當事人親友、所在單位和基層組織人員參與調解。在審判過程中聘請心理咨詢師對受害人進行心理導護,對加害人予以心理矯正,修復受損的家庭關系,以期形成多部門合作的局面,共同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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