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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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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什么是孩子撫養協議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6-24 點擊數:5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以上是關于我國離婚的規定,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以及孩子撫養、撫養費等方面的法律規定。
孩子撫養協議是夫妻協議離婚后就孩子的撫養權、日后的撫養費、探望權等作出安排的協議。
孩子撫養協議是在夫妻自愿協商的基礎上作出的,是作為在離婚協議一部分存在的,而且在登記離婚時,受到法律確認的,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孩子撫養協議應該將夫妻雙方的個人情況,子女的情況,撫養費的安排,探視權等方面安排一一列明,并就孩子撫養協議自愿達成一致,雙方都要遵守履行。
另外,協議離婚中關于孩子撫養權的安排,需要以有利于保護孩子的利益為原則,同時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如果在孩子撫養協議中,出現了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情形, 是不被允許的,而且孩子撫養協議是一個格式文件,在登記離婚時必須載明,且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孩子撫養協議不能亂寫,因為里面的內容還需要雙方遵守履行,不符合法律要求或達不到承諾都是不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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