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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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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財產保全申請書范文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1-29 點擊數:188
在我國的很多地方,結婚是有彩禮一說的,可以說,彩禮是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 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再這樣的情況下,若雙方離婚的話, 結婚彩禮算誰的呢?就此問題而言,在此處就簡單說一說。
1、根據我國婚姻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的情況有:
(1)已經登記結婚并同居生活的。這種情形下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的情況,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
(3)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于共同生活的,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并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4)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情況,離婚后彩禮不需要歸還。但是,在死亡前已經起訴的應予除外。綜上,你拿到的彩禮是不需要還的!
雙方感情不和事實婚姻怎樣離婚,離婚需要返還彩禮嗎?
2、事實婚姻之離婚是否需要返還彩禮
彩禮在法律上還不是一個規范的法律用語。沒有領取結婚證的事實婚姻離婚需要返還彩禮嗎?我國法律是這樣規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志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于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結婚沒有登記,本身這種婚姻就不受法律的保護,屬于事實婚姻,對于彩禮的問題,法律中也沒有明確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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