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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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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夫妻個人財產的界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1-02 點擊數:34
夫妻個人財產是指夫妻在實行共同財產制的同時,依照法律規定或夫妻約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圍的個人所有財產。簡單就是說,婚前、婚內生活的財產哪些才是屬于個人所有的,只歸自己支配,他人無權干涉。
一、夫妻個人財產范圍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以下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
1、 一方的婚前財產,結婚前的財產都是屬于夫妻個人財產的;
2、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這種情況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內,因為遭受身體損害而得到的賠償,只屬于殘疾人個人,是殘疾人個人的財產;
3、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這種情況下,只能是明確規定屬于一方的,才是夫妻個人財產。在生活中經常會遇到贈與的情況,沒有明確說明的,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如個人的衣服、鞋帽、手表等等;
5、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這項是兜底條款,應對一些新的財產類型。
上面簡單介紹了如何認定夫妻個人財產。在現實生活中,由于生活的錯綜復雜,夫妻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常常混同在一起,很難區分。下面就為大家簡單介紹幾種區分夫妻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的小方法。
二、夫妻個人財產認定
1、 首看夫妻雙方有無約定:在婚姻生活中,由于感情的摻雜,夫妻財產有著各種復雜的情況。如果夫妻雙方對夫妻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即可。
2、 再看婚姻登記時間: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夫妻個人財產。所以,登記后的財產即使在個人名下,也常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婚后去得的財產,即使是在自己的名下,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3、 最后看資金的來源:如對于夫妻一方婚前購買的按揭房,如果是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即使產權證取得時間在婚后,該按揭房也屬于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