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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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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女方不盡撫養義務,法院判哺乳期子女隨男方共同生活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18 點擊數:567
【法律依據】
到目前為止,應該還是有很多人認為尚在哺乳期的孩子在夫妻雙方時時歸女方的,但是究竟是不是一定是這樣的,其實不盡然,不可否認的是在大多數的離婚案件中,法院是判決尚在哺乳期的孩子是歸女方撫養,但還是有不些案例不是這樣判決的。那么究竟法院在判決哺乳期的孩子歸誰撫養是依據什么呢?下面由成都離婚律師為你解答,根據《婚姻法》第36條的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由此看出在離婚時,哺乳期間的子女撫養權歸女方是原則,有原則就有例外,那么哪些情況下法院會將哺乳期間的子女判決隨男方一起生活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問題具體意見》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隨母方生活。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扶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母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與準許。
【基本案情】
原告:費某
被告:劉某
2007年11月,原被告經人介紹相識,并建立婚約關系,同年農歷12月27日舉行結婚儀式并開始同居生活,2008年3月25日在原陽縣民政局補辦結婚登記手續,2008年農歷11月13日后生一女劉某某,婚后感情一般。2009年農歷1月11日,因分家發生矛盾,原告于次日會娘家居住,被告及家人沒有去叫過原告,劉某某一直隨被告母親生活。2009年農歷10月4日,雙方曾達成如下協議:(1)離婚;(2)女兒由被告撫養,被告自理撫養費;(3)原告嫁妝歸原告所有,之后被告反悔沒有履行協議。
【法院審理】
一審法院:原被告婚姻基礎較差,婚后感情一般,雙方因分家分居后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夫妻感情逐漸變差,2009年農歷10月,雙方曾協議離婚,本案審理中,經調解和好無效,故原告要求離婚,應予準許。婚生女未滿兩周歲,應該由原告撫養,被告支付撫養費至女兒年滿18周歲為止,撫養費按月收入的25%計算,共計18929、5元。
二審法院: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自由,本案雙方均同意離婚,經調解無效,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應準予離婚。對于孩子撫養問題,應該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健康成長為原則,兩周歲以下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一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可隨父親生活。本案中費某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后,于2009年農歷月11日將不足三個月的女兒留在家中,自己回娘家居住至今,不論費某離家出走的原因如何,其行為直接導致尚在哺乳期間的女兒不能正常接收母乳喂養,顯然未對女兒盡到母親的應盡的撫養義務,考慮到目前女兒仍隨劉某生活,改變環境可能對孩子健康成長不利,故劉某要求婚生女由其撫養的上訴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劉某自愿不要求費某負擔撫養費,不違背法律強制性規定,本院予以認可。
【律師點評】
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尚處于哺乳期間的孩子在離婚時應當是歸女方撫養為原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問題具體意見》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會隨母方生活。母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扶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母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與準許。哺乳期間的孩子在離婚案件中還是有可能判給男方撫養的。不要進入了尚在哺乳期的孩子就一定會判給母親撫養的誤區當中。對于哺乳期間的孩子歸女方撫養為原則的立法精神主要是因為母親母乳喂養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當母親不能對孩子盡應盡的撫養義務時,法院還是可能會把尚在哺乳期間的孩子判給父親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