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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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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婚前財產協議有哪些好處?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18 點擊數:5
在我們這樣一個“十分講人情”的國度,錢似乎既是感情的催化劑,也是感情的定時炸彈。如果交往的雙方有一方不在乎錢,感情往往會更濃烈些。只要在錢的方面分得清楚些,便會有計較的嫌疑。幾千年來,中國傳承下來的觀念就是“既然要結婚,就是一家人了,在錢的方面又何分彼此”。
然而,現代社會中,婚姻亮紅燈的情況不少。而一旦選擇分手,財產如何分割往往成為雙方矛盾的焦點。由于雙方所站的角度不同,對同一財產的處理,往往有不同的看法。由于婚前沒有劃分清楚,婚后雙方各執一詞。都認為自己有理,誰也不讓誰。于是,因為離婚時財產的問題,鬧到雙方大打出手,反目成仇的情況屢見不鮮。所以,如果選擇了婚前財產公證,就能避免和減少這類情況的發生。既然做不成夫妻了,就讓大家做朋友吧。從這點上來說,婚前財產公證,是大有裨益的。
另外,婚前財產公證,還可以讓婚姻多一點理性。兩人從相愛到結婚,往往是經歷了一個熱戀的階段。選擇婚前財產公證,實際上是給熾熱的感情潑了一盆水,讓雙方都明白:現在是準備攜手共渡一生了,必須多一些理性,愛才能持久,婚姻才能美滿。我們可以看到,婚前愛得死去活來的人,婚后鬧矛盾甚至分手的往往多一些。這是因為他們無法正視戀愛階段和婚姻階段的不同。人不可能一輩子都在戀愛中生活,但卻可能持有永久美滿幸福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