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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chǎn)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chǎn)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xù),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guī)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zhuǎn)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guī)定,贈與房產(chǎn)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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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chǎn),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chǎn)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chǎn)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chǎn)還貸,不動產(chǎn)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chǎn)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婚前財產(chǎn)買股票 離婚分割看操作
來源:離婚律師網(wǎng)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30 點擊數(shù):5
【基本案情】
大剛于2003年拿出自己的8萬元積蓄購入股票。同年,大剛與相戀多年的女友娜娜結婚?;楹?,股票一直由大剛單獨操作,近期已增值至20萬元。前不久,娜娜起訴至法院,要求與大剛離婚,并分割股票的增值部分。
無獨有偶,莉莉在結婚之前也曾經(jīng)有一個股票賬戶,她把婚前的一部分存款放在里面,一共是15萬元,但婚后她將這個賬戶交給丈夫進行操作。如今這個股票賬戶價值60萬元。在離婚訴訟中,夫妻雙方同樣就股票增值部分的歸屬發(fā)生分歧。
【法院判決】
兩起案件的情節(jié)相似,但結果卻迥然不同。房山法院認定,大剛的股票與增值均為婚前個人財產(chǎn),而莉莉的股票屬于其個人所有,但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