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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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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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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喪失對父母繼承權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17 點擊數:10
【基本情況】
老劉與妻子生育了一兒子一女兒,妻子去世后,老劉積攢了一筆不小的財產子女們都不知道。老劉起初與兒子小劉共同生活,但兒子小劉不孝順,經常打罵老劉。老劉無奈,只得與女兒一家共同生活,自此老劉之子再沒有履行過贍養的義務。老劉去世后,這筆財產留給了女兒。小劉知道此事后,認為自己也有繼承權。那么,小劉還有繼承權嗎?
【律師解析】
沈輝律師解析:本案例中,小劉不再享受繼承權,老劉在世的時候,小劉沒有履行贍養義務,還虐待老劉,因此喪失繼承權。本案中如果小劉虐待老劉的情節惡劣,根據《刑法》的規定應該追究小劉的刑事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