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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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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家庭暴力不只是家務事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17 點擊數:31
家庭暴力源于施暴者對權力和控制他人的欲望。因此,與家庭暴力斗爭,不僅是為了保護弱者和少年兒童,也是為了伸張人權,實現廣義的社會公正。
中國人說,家,是最后的避風港;英國人說,家,是每個人的城堡。但世事豈能盡如人意?對有些人來說,家,也可能是地獄抑或心牢——只因配偶在精神或身體上的施暴。
多年前,在倫敦常駐的時候,曾經在深夜的廣播中聽到這樣一個節目:先是鑰匙開門的聲響,然后是溫和的詢問:“你害怕這個聲音嗎?”
出外采訪,在女廁門后,時常看到這樣一張傳單:如果你遭到丈夫毆打,可向XX團體求助,電話XXXXXX。留學生朋友告訴我,她曾在校園里多次看到一些三四十歲、穿著入時的女子,臉上帶著青紫的傷痕。倫敦大學一位教授在接受英國廣播公司(BBC)采訪時承認:“英國男人打老婆,與世界其他地方的男人沒什么區別。”
英國小報隔不長時間,總會出現這類新聞。曾有英國慈善機構報告說,女性在訴諸法律之前,平均已經被毆打了35次。記得有位名叫帕翠西婭的兩個孩子的母親,持刀殺死了毆打她的丈夫,她說,她為殺死孩子們的父親難過,但噩夢終于到了頭……
是什么原因導致家庭暴力的發生?
很多英國人認為,酗酒是重要原因之一。英國家庭暴力受害者中,約有45%說打她/他的人當時喝醉了。另外,經濟拮據、教育程度低、施虐者心理受挫、吸毒等,也常被視為家庭暴力的原因。
不過,也有許多家庭暴力案件中當事人的情況,套不進這些模式。
一個名叫“避難”的反家庭暴力機構的觀點,也許更值得推薦。該機構認為:“家庭暴力不是喝酒、貧困、吸毒或失業引起的。家庭暴力源于施暴者對權力和控制他人的欲望。社會如果忽視家庭暴力,或者把它歸咎為女性的錯誤,就會使施暴者更加任意妄為。”
該機構指出,沉默不會改變現狀,家庭暴力絕不能姑息。事實表明,家庭暴力基本上都是有第一次就會發生第二次、第三次……直至無數次。如果不加阻止,家庭暴力一旦發生,就只會越來越頻繁,越來越嚴重,施暴者不會突然“立地成佛”,家庭暴力不會自動消失。
反抗家庭暴力,不僅為自己,也是為孩子。英國報刊上,關于家庭暴力造成的令人心碎的場景俯拾皆是。記得常駐倫敦時看《每日鏡報》,有則報道開篇就是:5歲的米莉摟著被男友打成植物人的媽媽問道:“媽媽,你什么時候會和我說話?”還要前文提到的殺死丈夫的帕翠西婭,雖然法庭在了解她丈夫的殘暴行徑后判她自衛殺人無罪,卻禁止她與兩個孩子生活在一起,理由是,她可能對孩子構成威脅。
有專家認為,幼年目睹家庭暴力的男子,在成長過程中更容易學會用拳頭解決問題,婚后也往往會用拳頭來解決家庭矛盾。而因幼年目睹家庭暴力,對異性、婚姻和社會心懷恐懼,以致錯失人生幸福的女性,又何嘗是少數?
在英國,為阻止家庭暴力,“援助婦女聯盟”等團體專門開通了反家庭暴力24小時免費熱線電話服務。英國議會就反對家庭暴力專門立法。根據相關法律,被控有家庭暴力行為的人即使被法院宣告無罪,法院也可頒布禁令,阻止他們接觸伴侶,違者最高可判5年監禁。警方還對施暴者逐一登記造冊,他們在遷居時必須向警方報告。另外,法案禁止媒體在報道家庭暴力案件時公布受害者的姓名,以鼓勵更多受害者運用法律保護自己和討回公道。
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說過:“針對女性的暴力行為可能是對人權最可恥的侵犯,并且可能是最普遍的。它跨越了地域、文化或貧富差別。只要這種行為繼續發生,我們就不能宣稱我們在通向平等、發展、和平的道路上,取得了真正的進步。”
在此推薦英國廣播公司一位記者的警句:家庭暴力是家事,也是國事和天下事。
享受沒有暴力的生活,是所有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