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嫌過戶麻煩,王林(化名)兩口子購買新房時,直接寫上10歲兒子的名字。如今,王林正和妻子離婚,如何分割房產(chǎn)成了他最煩心的事情,“現(xiàn)在怎么才能改得回來?”
40多歲的王林是沙區(qū)楊公橋一國企退休工人。上世紀九十年代初,他和同廠女工紅梅(化名)結婚。1993年,兒子出生。盡管兩口子經(jīng)常為了瑣事吵鬧,但看在兒子面上,“火山”始終沒有爆發(fā)。
王林兩口子省吃儉用,攢下一筆積蓄。兩年前,他們傾其所有,在沙區(qū)某樓盤購置了一套商品房。
“當初想到兒子已十來歲了,反正房子以后都是他的,所以在購房時直接寫了他的名字。”王林稱。據(jù)了解,其實兩口子最真實的想法是,擔心以后房子過戶給兒子時會被征稅。
去年底,王林多次提出把在綦江農(nóng)村的80歲老母接到家中養(yǎng)老,遭到紅梅強烈反對。“這日子沒法過了!”接受采訪時,王林語氣憤懣,他說自己隱忍了10多年,“這一次非離不可!”
經(jīng)過一番打打鬧鬧,紅梅最終同意離婚。問題是,家里值錢的東西只有那套房產(chǎn),如何分割?應算還是該算兒子個人財產(chǎn)?
“如果真離了,我只想得到自己的那一份。”王林稱自己退休工資不高,“沒有房子,以后只有流浪街頭。”王林說即使不離婚,他們兩口子也希望把房子收回到自己名下,“兒子才10來歲就很自私,從來不知道關心父母,我們老了他翻臉不認人咋辦?”王林說,同事朋友中,他看到了太多的傷感事,“我過世時再給他也不遲。”
據(jù)房管部門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稱,近年來,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房的越來越多,“有的以后肯定要扯皮。”據(jù)稱,房屋產(chǎn)權轉讓只有買賣、繼承、贈與等幾種方式,“因為登記的是兒子,不大可能直接改回來。”
法律說法
律師認為,現(xiàn)實生活中,房產(chǎn)登記成子女名字有兩種可能,一種是父母贈與子女的行為,一種是父母考慮到以后過戶麻煩,直接寫成子女名字的行為。第二種情況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該案中,購買房產(chǎn)的出資人是父母,在父母購買時沒有明確的贈與意思表示之下,爭議房產(chǎn)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如要分割,最直接的方式是通過訴訟,把房屋產(chǎn)權重新轉移到父母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