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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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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訴訟 當事人須親自上庭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27 點擊數:82
【法律咨詢】
趙女士:自己和丈夫張先生婚后因家庭瑣事長期感情不和。決定起訴離婚,但覺得出庭訴訟有失身份,便委托一名律師代理訴訟。我想知道自己還必須親自去開庭嗎?
【律師解答】
成都資深婚姻家庭律師沈輝: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委托訴訟代理人代為出庭訴訟的,本人可以不出庭,但離婚案件除外。因為離婚案件的核心問題是確認雙方是否已具備解除婚姻的條件,涉及到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問題,因此當事人都必須出庭,以便法院正確判斷,也便于法院調解。
《民事訴訟法》第62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第129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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