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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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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七旬老漢協議離婚 攜現任妻兒與前妻“同居”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2-09 點擊數:107
與前妻離婚剛一年多,就要帶著現任妻子及其兒子,與前妻同住一屋,如此荒唐的家務事近日在常州溧陽上演,雙方當事人為此鬧得不可開交。
協議離婚
要求財產重新分割
周某已年過七旬,一年前協議離婚,離婚時,夫妻雙方未將鄉下的房屋分割清楚,而是約定周某對其中兩間房屋享有所有權,可以一人回來居住。哪知,離婚不久,周某就帶著現任妻子、妻子的兒子登堂入室,一定要帶著親人一起住進“自己”的房子里。前妻與女兒堅決不同意,雙方發生激烈沖突。周某在軟招硬招都行不通的情況下,選擇向溧陽法院起訴,將前妻、女兒與女婿都告上法庭,要求對鄉下的房屋重新進行分割。
法官調解
承辦法官在了解該案具體情況后,積極組織原、被告雙方協商,勸說周某接受貨幣補償的方式結案,但周某異常頑固,堅稱自己對房屋有所有權,滿口都是所謂的法理,聽不進任何人的勸告。在庭前、庭后調解均無效的情況下,承辦人又與當地村委聯系,將雙方當事人召集到村委會,利用當地群眾、村官的力量幫助雙方協商。可周某拒不接受調解方案,一定要帶著妻兒與前妻住在同一個屋檐下,甚至把每一個前來調解做工作的村民都氣得無言以對。面對此狀況,承辦法官當即決定中止調解,讓雙方各自回去冷靜冷靜。之后,承辦法官從被告處了解到,周某對自己的姐姐非常信服,便馬上聯系對方,讓她多做周某的思想工作。
結果
最終,在各方不懈努力下,周某態度軟化,表示愿意與前妻、女兒好好坐下來解決自己的家務事。案件處理到最后,雖然耗時將近三個月,但最終周某愿意撤回起訴,一家人也不再見面眼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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