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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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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立遺囑將房屋送“小三”是否有效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28 點擊數:17
【案情簡介】
1982年,家住成都浦江的25歲男青年武林(化名)與同在化工廠工作的22歲姑娘周露(化名)在工作中認識,之后雙方結為夫婦。1984年雙方生育一子,取名武盟。1985年,周露因工傷事故導致喪失勞動能力,生活無法自理。在周露因工傷殘前三年,武林尚能盡心照顧周露。1989年,武林出差時認識了一個叫阿花的20歲姑娘,武林被其美貌吸引,之后雙方一直有聯系。
2004年很快到來,周露的身體沒有好轉,武盟已經大學畢業了。因阿花一直沒有出嫁,武林與周露攤牌,說阿花等了自己這么多年,自己要與周露離婚,與阿花在一起。周露聽了很氣憤,此前她曾聽到有人說丈夫在外與其他女人有聯系,但是考慮到自己身體不便,還有年幼的孩子,周露一直沒有過問此事。現在丈夫竟然明目張膽這樣提要求,周露無法接受,堅決不同意離婚。
武林看到周露的態度,就擅自離家出走,與阿花在外同居。2005年,武林在當地購買了一套70平方米的房屋,隨后一直與阿花居住在此。武盟經過四處打聽,找到武林,要求父親搬回與自己共同照顧母親。武林不僅不同意,還打罵兒子。每次兒子一離開,武林均跑回家,毆打周露,邊打邊抱怨是周露慫恿兒子去找自己麻煩。
2009年,周露去世。2012年2月,武林被查出患有肝癌晚期,他感覺自己時間不多了,就立了一份公證遺囑,在其走后,70平方米的房屋歸阿花所有。2013年5月,武林病逝。武盟要求阿花搬離父親的房屋,阿花拿出遺囑,聲稱自己才是合法繼承人,拒不搬離房屋。
【以案說法】
成都資深婚姻家庭律師沈輝解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為:1、房屋是否是武林和妻子周露的夫妻共同財產?2、武林在未與周露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生前不僅對妻子以及兒子實施家庭暴力,而且遺棄患病不起的周露,對妻子未盡法定撫養義務,是否有權利繼承妻子的遺產?
沈律師認為:因武林居住的房屋,系武林與周露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因此,該房屋系夫妻共同財產。
周露先于武林死亡,該房屋的一半屬于周露的遺產。因周露生前沒有遺囑和遺贈撫養協議,遺產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處理。按照法律規定,繼承人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喪失繼承權。武林生前遺棄了周露,武林喪失對周露遺產的繼承權。因此,周露遺產由兒子武盟繼承,武林對該房屋的份額只占二分之一。
由于武林生前立遺囑,將房屋贈給阿花。但阿花不是武林法定繼承人,因此武林所立遺囑,實為遺贈。武林只能對他個人財產份額進行遺贈,超過部分的遺贈屬于無效條款。
綜上,武盟和阿花均可取得一半的房產,至于房屋具體歸哪方所有,先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請法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