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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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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誰來繼承遺產,各說各有理,一紙遺囑說清問題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30 點擊數:31
2010年,父親王偉因病去世,然而王家并不太平,為的就是老父親留下的遺產。
王家三姐妹控訴后母,你憑什么繼續住著父親的房子。后母李紅英卻拿出了王偉生前所立的遺囑,稱“你們父親立了遺囑把房產留給我。”
究竟遺產由誰繼承,法院多方求證終理清。
爭奪遺產 鬧上法庭
王某原是西昌市某工廠的職工,和過世的原配妻子周云秀共有住房一套。2003年,周云秀離世,留下了房屋一套和存款4萬元。
四年過后的2007年,王偉與李紅英再婚,李紅英搬到王偉家與其一同居住。2010年,王偉去世后,李紅英繼續居住著這套房子。
李紅英的舉動,招致了三姐妹極大的不滿,“我們父親留下的遺產,你憑什么一個人獨占。你和父親結婚以后我們都經常回家看望、照顧父親,遺產應該大家一起分。父親留下的存款和單位發的撫恤金呢?我們要求分割遺產,該怎么分就怎么分。”
然而,王家三姐妹沒有料到,后媽李紅英這時拿出了老父親生前立下的遺囑,“你們說的存款我從來就不知道。你爸生前立了遺囑,房子是我們,誰也別想拿走。”
面對雙方的各執一詞,王偉留下的遺產究竟歸屬何方?隨后,王家三姐妹就把后媽李紅英告上了法庭。
各執一詞 互不相讓
面對三個繼女的狀告,李紅英顯得振振有詞。
她拿出證據證明,“之前你們親生母親留下的遺產已經在2007年就協議分割完畢了,之后我和你們父親經人介紹結婚,留下的財產應該是我們夫妻共有財產了。再說了,你們父親在2010年立下遺囑,清楚的說明了在他去世后,將名下的房產留給現在的妻子李紅英。即便你們現在來爭奪遺產,這套房子還是屬于我的。”
表面看來,勝利的天平似乎真的往李紅英這邊傾斜著。
但是經過法院的進一步調查發現:李紅英拿出的遺囑不是原件,即并不是王偉本人的自書遺囑,并且從遺囑的字跡可以比較明顯的看出遺囑的簽名和遺囑的內容并不是出于一人之筆。
在這樣的情況下,法院又將如何判決?
說理說法 終于分清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在法律上,由于繼母李紅英拿出的遺囑不符合代書遺囑的法律規定,法院決定不予采信。
繼母拿出的遺囑有問題?那本案又將如何判決。
經過法院進一步審理查明,王家三姐妹都是王偉的親生子女,李紅英則是王偉的再婚妻子,在法律上,這四人都是王偉的法定第一繼承人,由于李紅英拿出的遺囑不符合法律規定,所以本案的繼承關系應按法定繼承遺產。
針對原告王家三姐妹提出的王偉留下的存款分割等問題,由于并沒有在銀行找到以王偉名義開戶的賬戶,所以駁回原告王家三姐妹的該項訴訟請求。
最后判決王家三姐妹和李紅英各享有王偉留下房屋四分之一的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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