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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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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遺囑受益人能否繼承所有權已轉移的財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09 點擊數:35
【法律咨詢】
2014年母親立了一份遺囑,將其住房指定由我繼承,2015年8月母親去世后,我準備辦理房產過戶時發現,母親遺囑中處分的房產已于2015年4月贈與姐姐,并辦理了過戶。請問:我是否還能依遺囑繼承母親的房產?
【律師解答】
遺囑視為被撤銷,王先生不能依遺囑繼承房產。
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 并于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為。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本案中,王先生的母親2014年設立遺囑,將房產指定兒子繼承,2015年4月又將該房產贈與姐姐,并辦理了轉移登記,王先生母親的贈與行為已導致遺囑所處分財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即房屋的所有權已歸屬姐姐,從法律意義上講遺囑視為被撤銷,所以,王先生不能依遺囑繼承房產。
【法律鏈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九條: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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