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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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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時如何證明子女歸己方撫養更有利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26 點擊數:35
當前離婚案件時有發生,夫妻雙方常因子女撫養權糾紛訴至法院,經調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會根據維護子女權益及雙方具體情況做出裁決。那么,人民法院通過雙方哪些方面的認定一方撫養更有利于子女的權益呢?
一、雙方基本條件
首先是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若一方的經濟狀況明顯高于對方,人民法院將認為將撫養權判給這方可能較有利于子女權益;其次是夫妻雙方的文化學歷,一方的文化學歷是影響子女文化教育的重要因素;若雙方的經濟狀況、文化學歷差距不大,也并不表示就沒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也會直接影響子女的健康成長。因此,雙方基本條件是影響人民法院裁決撫養權比較重要的因素。
二、雙方父母基本條件
很多時候,子女特別是學齡前的子女,不是夫妻一方直接撫養,而是由一方的父母撫養。因此,子女前期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撫養、教育孩子的父母的文化程度、思想觀念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三、子女生活環境方面
人民法院對孩子撫養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夫妻雙方離婚,但有一方生活所在地的交通較為便利,或距離學校較近,或居住小區較好,對孩子生活較為有利等,一方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四、子女的意見
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一方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孩子更愿意隨一方生活,也是取得孩子撫養權的常用方法。
綜上,人民法院會根據上述情況作出有利于子女權益的裁決,夫妻一方也可對上述情況進行取證證明,爭取取得子女的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