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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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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一夜情是否構成重婚罪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1-29 點擊數:20
一夜情是否構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結婚后,與別人發生一夜情,不算重婚罪。一夜情,不違反法律,只違反社會公德。下面由都燕果律師在本文介紹有關一夜情是否構成重婚罪的相關知識。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我國《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得拘役。”重婚罪有四個構成要件,分別為:
1、犯罪主體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2、犯罪客體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一夫妻制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3、犯罪的主觀方面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生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崇等等。但動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4、犯罪的客觀方面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一夜情,泛指男女雙方在特定情境下因為一時的感覺、沖動、愛慕或排遣寂寞的需求而發生性行為。這種行為并不是有配偶者公開與人同居、公開以夫妻名義生活,沒有形成事實婚姻,不能認定為重婚。結婚后,與別人發生一夜情,不符合重婚罪的構成要件,不構成重婚罪。一夜情,不違反法律,只違反社會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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