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未取得房產證的按揭房屋夫妻怎么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2-01 點擊數:33
現在大多數人買房的方式都是去銀行貸款,然后辦理按揭。當夫妻婚姻走到盡頭,未拿到房產證的按揭中的房屋應該怎么處理呢?可以拿來分割嗎?法律對此有無規定?
未取得房產證的按揭房屋夫妻怎么分?
若起訴離婚時按揭的房屋已取得了房屋產權證,按揭的房屋可以分割;如未取得房屋產權證,且按揭的房屋夫妻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法院將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夫妻一方或雙方使用。一方也可以在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一條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