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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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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權利及被保護的途徑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0-31 點擊數:5
婚姻關系律師
非婚生子女是婚生子女的對稱,包括未婚男女所生子女;已婚男女與第三人所生子女;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男女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自古以來無論在法律上還是在事實上都受到歧視和虐待。當今社會和立法中人們的這種看法雖說有所改變,但是其非婚生子女的社會地位和合法權利還是沒有得到特別重視。
一、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權利
(一)撫養權
我國婚姻法第25條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因此,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和婚生子女撫養費適用于同樣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被撫養、被教育的權利,不受任何歧視。
在離婚之訴中,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具體意見可參照最高法院法發(1993)30號《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1.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 以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準許。
3. 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準許。
(二)被給付撫養費權
在法律上并沒有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內容這一項,這是因為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和婚生子女撫養費一樣,都屬于撫養費的范疇。“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夫妻”一方負擔撫養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母雙方負擔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標準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有固定收入)確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特殊請款是指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
(三)上戶口權
非婚生子女,(俗稱私生子,為有輕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間或出生時,其生父生母無婚姻關系的子女,屬于計劃外生育的子女。《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第四十五條規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具體管理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和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國務院2002年頒布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而在非婚生子女上戶口的問題上,具體解決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來說,非婚生子女上戶口時除了要有出身證明以外,有的地區還需要有進行身份公證,此外,在需要生育證的地區,父母要先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計生辦繳納一定數額的社會撫養費(計劃外生育罰款)、落實計劃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憑計生部門開出的證明到公安機關上戶口。
比如北京非婚生育嬰兒出生登記規定:超計劃生育、非婚生嬰兒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須持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證件證明及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征收社會撫養費收據》,非婚生嬰兒同時提供親子鑒定證明并須經派出所長審批。因此,非婚生子女要上戶口的話,須先繳納社會撫養費,然后再憑《征收社會撫養費收據》等證明材料到公安機關上戶口。
(四)繼承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法定繼承順序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繼承問題上均屬第一順序繼承人,其繼承權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故小方的私生子有權跟小方的配偶、父母和婚生子女一起繼承財產,任何人不得剝奪其繼承權。
二、保護非婚生子女權益的途徑
隨著人們婚育觀念的變化,我國試婚、非法同居、包二奶現象的日益增多,非婚生子女呈上升趨勢。現實生活中,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推卸責任、規避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甚至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不愿公開承認非婚生子女的現象較為普遍。在他們成長的歷程中,承受著上戶口困難、讀書受歧視、生活來源不穩定等種種困難。非婚生子女的不斷增加,成為一個愈演愈烈的社會問題。法律對非婚生子女保護的不完備和弱化的弊端日益顯現出來。非婚生子女產生的原因是其父母的過錯造成的,非婚生子女本身是無辜的,不應受到社會岐視和不公平待遇。因此有必要加強對非婚生子女法律保護性的立法,強化對這一社會弱勢群體的法律救助。小編認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保護非婚生子女和權益:
1、禁止并打擊一切危害、歧視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的行為。
在非婚生子女成年之前,由于生理和心理尚未發育成熟,因此,缺乏甚至沒有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因此,國家應以法律強制力,社會應以道德規范和輿論的力量,保護未成年非婚生子女的人身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人格尊嚴受到尊重,使非婚生子女真正與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嚴厲打擊遺棄、虐待、溺嬰等危害未成年非婚生子女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犯罪行為。
2、明確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和生父。
因為只有明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才能使其可能享有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生母或者生父任何一方的缺少,都使非婚生子女在事實上不可能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在現實生活中,基于出生的事實,對非婚生子女生母的確定是準確的,但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是誰,如果其生父不自覺地承認,則必須通過一定的法定程序,予以證明和確認,如通過“親子鑒定”的方式確認生父。確保非婚生子女享受到生父母雙方的撫養教育及完整的親情,以及基于身份而產生的其他權利。
3、強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履行對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直至該子女獨立生活為止。同時,確保非婚生子女對生父的遺產繼承權的實現。
4、建立和健全有關保護非婚生子女,尤其是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合法權益的親屬和法律制度,使非婚生子女合法權益的保護工作規范有序,落到實處。
綜上所述,雖然在法律上并沒有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的內容這一項,但非婚生子女撫養費和婚生子女撫養費適用于同樣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樣的被撫養、被教育、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不受任何歧視。如果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