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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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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繼承法25條司法解釋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4-22 點擊數:224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25條應如何釋義呢?繼承法第25條規定的是對繼承、受遺贈作出接受或放棄表示的期間及效力。下面由找法網編輯為您詳細介紹關于繼承法第25條的釋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釋義:
【法律條文】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釋義】
本條規定了對繼承、受遺贈作出接受或放棄表示的期間及效力。
繼承開始時,有權參加繼承的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享有繼承權。但享有繼承權并不等于繼承人已經取得了遺產的實際所有的權利。每個繼承人是否實際參加 繼承,應以其得到被繼承人死亡通知,知道繼承已經開始,并在遺產處理前對被繼承人的遺產作出接受或放棄的意思表示為依據。接受繼承是指繼承同意接受遺產的 意思表示。它有兩種表示方式。
一是明示的表示方式。即用口頭或書面的方式向有關繼承人、公證機關、人民法院、遺囑執行人、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基層組織表示自己愿意接受死者遺產的意思。
二是默示的表示方式。即指繼承人雖然沒有公開明確地表示接受死者遺產的意思,但在法律上以其行為推定了他接受了繼承。
放棄繼承,是指繼承人不接受遺產的意思表示。它必須有明確的意思表示,即必須以明示的方式來表示。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處理前作 出放棄繼承的表示。到期沒有作出表示的,推定為接受繼承。受遺贈的接受與放棄,是指受遺贈人同意接受遺產和不接受遺產的意思表示。接受遺贈,必須以明示的 方式為之。受遺贈人接受或放棄受遺贈的意思表示,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 的,法律即推定為放棄受遺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用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其有效。在訴訟中,繼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頭方式表示放棄繼承的,要制作筆錄,由放棄繼承的人簽名。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遺產分割后表示放棄的不再是繼承權,而是所有權。遺產處理前或在訴訟進行中,繼承人對 放棄繼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其提出的具體理由,決定是否承認。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對放棄繼承翻悔的,不予承認。放棄繼承的效力,追溯到繼承開始的時 間。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沒有表示放棄繼承,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繼承遺產的權利轉移給他的合法繼承人。繼承開始后,受遺贈人表示接受遺贈,并于遺產分 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移轉給他的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