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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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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變更監護人起訴書范文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3-09 點擊數:9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漢族,××市人,住××市××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漢族,××市,××公司職工,住××市××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訴訟請求:
1. 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兒×××由原告撫養、監護;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撫養費2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經××××人民法院判決離婚?;樯畠?times;××由被告撫養、監護。
由于小孩系女孩,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隨著小孩慢慢地長大,×××亦感覺到不便與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業的發展,無暇顧及小孩的生活與學習不說,甚至有酗酒惡習,每每回到家便對女兒進行打罵,對小孩的健康成長非常不利。
為使小孩有一個健康、穩定的生活環境,特請求變更小孩由原告監護權,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費。變更監護人后,原告能夠保證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20××年×月×日
(附;證據X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