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分居協議書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1-03 點擊數:30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協議人雙方于 年 月 日登記結婚,育有一子藩××?,F雙方協商一致,就自愿分居達成如下協議:
1、分居時間為 年,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分居期間,座落于 市 路 號的住房一套由 方居住使用,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子藩××由 方撫養, 方每月給付撫養費 元,在每月 日前支付,
3、分居期間,方每周探望子藩××一次,時間為24小時,定為每周星期六 早上 時到星期天早上 時,由方到方居住地接送。
4、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各自承擔。
5、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6、以上協議一式 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