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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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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隔代撫養,撫養費糾紛案例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3-22 點擊數:6
?【案情】
? 李先生1994年與配偶王女士登記結婚,次年10月份生下一兒子李小,2003年2月份,王女士意外因病去世,過后,9歲的李小一直跟隨外公外婆共同生活,并由外公外婆撫育至今。因為李先生一直沒有對兒子李小盡到撫養的義務,現在岳父將李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判決】
?在法庭審理中,原告訴稱,自女兒去世后,外孫一直由他們撫養至今,被告李先生除付過2000余元外未盡過撫養義務。李先生則未應訴辯論,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與訴訟。
?法院以為,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對未成年子女應承擔撫養義務。對他人墊付的子女撫養費,父母應當承擔支付責任。現孩子的母親已亡故,其父李先生應獨立撫養孩子。現在孩子實際隨外祖父母生活,據此,法院判決李先生應付給岳父母養育費2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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