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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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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結婚鉆戒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4-05 點擊數:44
【基本案情】
涂某(男)與劉某(女)是高中同學,從大學開始談戀愛,感情一直非常穩定。2012年6月,雙方在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2012年7月,涂某購買了一枚價值兩萬元的鉆戒作為結婚戒指。2012年8月,涂某與劉某舉辦結婚儀式,并親手給劉某戴上鉆戒。2013年6月,因雙方感情不合,涂某與劉某開始分居生活。2013年12月,涂某欲與劉某離婚并起訴至法院。在訴訟中,涂某認為鉆戒是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劉某認為鉆戒是她的個人財產。
那么問題來了:本案的分歧在于對結婚鉆戒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第一種意見認為,結婚鉆戒是在婚后購買,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第二種意見認為,鉆戒是劉某的個人財產,劉某享有鉆戒的所有權。
【案例評析】
都律師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
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勞動報酬,如工資、獎金、津貼、福利;
用勞動報酬添置的財產;
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因繼承得到的財產,但遺囑確定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因贈與得到的財產,但贈與合同指明歸一方所有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夫妻共有的財產,如夫妻一方偶然中獎所得的獎金等。
同時,我國《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雖然鉆戒是涂某在婚后購買,但是在結婚后僅歸劉某個人使用,應當認定為劉某專用的生活用品,歸劉某個人所有。退一步說,即使不認定鉆戒為劉某個人專用的生活用品,涂某給劉某鉆戒的行為也應視為對劉某的單獨贈予,該贈予合法有效。
所以鉆戒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視為劉某的個人財產,歸劉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