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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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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婚禮籌備金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3-08 點擊數:23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對于婚禮籌備金,因為其是夫妻兩人共同舉行婚禮時的花費,因籌備婚禮而負的債務,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
1、因購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開支所負的債務;
2、修建、購買、裝修房屋所負的債務;
3、為履行撫養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等而產生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
5、從事夫妻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
6、一方或者雙方從事個體經營所負的債務;
7、以個人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8、其他日常生活中發生的侵權賠償所負的債務。